1. 关于出勤率的规定:
学生必须每科出全勤. 事假(包括无故不出勤) 不得超过规定课时的30%, 病假不得超过40%, 否则将取消相应考试资格. 例如: 从开学之日起到第一次outcome 考试期间,出勤率未达到70% 或者60%者, 将取消第一次outcome 考试资格;从第一次outcome 考试至第二次outcome 考试期间,出勤率未达到70% 或者60%者 将取消第二次outcome 考试资格,以此类推。因上述原因未参加考试者将无资格参加“重考”(REASSESSMENT) 与“重做”(RE-DO), 该课程成绩为零,需跟随下学年参加该课程学习的班级进行“重修”已取消相关outcome的课程。(有关 RETAKE, 详见条款5)。
2.病、事假申请:
学生病、事假申请由各班班主任统一管理。 各科任课教师不单独接受学生病假、事假的申请。学生如请假,须填写申请单,由班主任签字并通知任课老师才能生效。
3.上交作业及考试试卷的规定:
如各科任教师布置的作业 (assignments)或(和) Outcome Assignments (包括RE-DO) 无需当堂完成, 则学生必须在任课教师规定的时限内将作业或(和)考试答卷交给各专业负责教务老师,签字确认,由教务老师整理统一交给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与其进行人名及数量核对后进行作业或 (和)考试答卷的交接。学生除有特殊原因经教务处批准外(从老师布置报告到规定上交时间止,病假, 事假学生除外),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并上交报告给指定老师的同学一律重修.
对于闭卷考试,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以有一次参加Re-do考试的资格。无故没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病假, 事假学生除外)。监考教师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并要求交卷的学生签名确认。学生交卷的名单应随考卷一同存档。当学生和教师对于交卷问题产生分歧时,以考试时的名单记录为准。
4.重做 (Redo)、重考 ( Reassessment )及不及格(Fail)的规定:
学生在满足出勤率、按时限完成并上交作业与试卷,并没有违反条款3中关于考试和作业的规定等前提下, 原则上有资格参加专业课考试(非Graded Unit )的“重考”与“重做”。
由任课老师决定学生是否有“重做”(Redo)的机会,在checklist上标明,但“重做”(Redo)只能一次。
任课老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给“重做”(Redo)仍未通过的学生安排重考( reassessment )。 如果客观条件允许,重考应启用与第一次考试相异的试卷。如果经过以上任课老师安排的“重做”(Redo)或重考( reassessment )仍未通过的学生其该科目的成绩为不及格,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凡任课教师认为学生的考试答案不认真,或有50%或50%以上的标准不符合要求, 教师有权给该生的该考试成绩不及格(Fail), 该学生将不得Redo。
考试当日由于病、事假(而非长期缺勤40%的病假)未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可允许参加补考。补考时间由教务处和任课教师协商统一安排。
5.关于学科重修 (Retake)
如学生出现出勤率不足,作业及考试有抄袭(见条款9)现象;由于未经教务处批准的请假导致考试未能出席;或按规定经过“ 重做 ”或 “重考”后仍然没有通过等情况,该学生相应科目成绩为不及格。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安排重修相应科目。 各学科重修将被安排至下一学年与其下届学生相应的科目学习同时进行。 毕业班最后一学年被允许重修的学生可选择重修在其正常毕业之前完成(以下称为补修)。 补修将由学校在学生毕业前另行集中安排。补修费为每学科每个task 600元人民币。